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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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15年4 月3日、2015年4月20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董事會、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九次監事會議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簡稱“《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等相關議案,同意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并委托興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設立“興證資管鑫眾18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進行管理,通過大宗交易或二級市場購買等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買入金運激光股票。
2015年5月26日,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通過二級市場購買方式完成股票購買,共計買入金運激光股票681,522 股,占公司總股本0.54%,購買均價為53.83 元/股。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所購買的股票鎖定期為2015 年5月26日至2016年5月25日。
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員工持股計劃之日起不超過24個月,即2015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19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未出售任何股票。 根據《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規定,本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屆滿前2個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本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可以延長。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第二次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議案》。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議案》,董事會同意根據持有人會議表決結果,將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進行展期,展期期限自2017年4月20日起不超過12個月,即本員工持股計劃可以在2018年4月19日前出售股票,如仍未出售,可在期滿前2個月再次召開持有人會議和董事會,審議后繼相關事宜。
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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