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17年6月15日以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發出會議通知,于2017年6月21日10時在公司六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參加監事3人,實際參加監事3人。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由監事會主席聶金萍女士主持,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采取記名投票方式逐項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1、審議通過了《關于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設立的投資基金相關事項變更的議案》
武漢高投金運激光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并購基金”)原計劃發行結構化產品募資,但鑒于近年來二級市場發生較大波動,結構化的募資成本過高,為了控制風險,公司董事會同意以下變更事項并相應修訂《關于共同設立武漢高投金運激光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及湖北高投金運激光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協議》(以下簡稱“《發起人協議》”)及《武漢高投金運激光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以下簡稱“《合伙協議》”)中的相關內容:
(1)并購基金取消發行結構化產品,調整基金募資方式及基金規模和出資人出資額:基金總規模由人民幣5億元調整為人民幣5230萬元,后續資金募集視投資情況可進行增資。基金各出資人的出資額調整為:湖北省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的出資額人民幣2000萬元、湖北高投資本經營有限公司出資額人民幣500萬元、公司出資額由人民幣3000萬元調整為2550萬元、湖北高投金運激光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資額由人民幣300萬元調整為180萬元。
(2)取消公司對基金未退出項目的回購條款。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