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自香港 DR醫學美容引發死亡事故,讓港府針對美容與醫學的界定與規管高度重視。作為醫學美容的重要產品,激光美容也是香港各大美容機構推銷的療程。昨日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學會及香港醫學會召開大會,商討如何提升醫療激光的安全性。
今年34宗投訴涉激光美容副作用
出席會議的香港消委會總干事劉燕卿表示,消委會接獲的光學美容的投訴連年上升。從2010年的72宗,升至去年的78宗,再增至今年首10個月的99宗。“以今年為例,34宗投訴與副作用有關,包括灼傷、留疤、過敏及皮膚發紅等。”
劉燕卿指出,這類投訴增加,與現在坊間許多不盡不實的廣告有關。“如無痛脫毛、快速無痛、效果永久、立即見效等,其實都是夸大其詞,沒有依據的。”按照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FD A的研究顯示,目前世界上并不存在永久脫毛的療程,只有永久減少毛發。
香港鐳射醫學會主席陳偉民指出,激光確實會導致嚴重傷害,“現在一些沒有醫生駐診的美容院,也會購入第四級激光儀器。所謂第四級,即是十分危險,即使是間接接觸,如激光經過發射到眼睛或皮膚,也會造成很嚴重的傷害。如果美容院沒有合資格的人員操作,這些機器對顧客及工作人員來說,將會十分危險。”
劉燕卿建議,市民簽約或落實治療前,必須三思,應該先了解自己是否真的適合治療,美容院操作人員是否有足夠培訓。一旦出現不適,是否能轉用其他服務等等。
呼吁立法規管激光儀器銷售使用
目前香港并沒有法律規管美容院或類似場所,而對激光本身同樣沒有規管。陳偉民表示,香港沒有法律規管激光儀式的買賣和使用,在現行法律下,任何人都可以買賣、操作這些儀器。
劉燕卿表示,目前海外不少國家已提出針對性措施。如美國,立法禁止美容院進行破壞人體的療程,包括使用激光去除表皮層;在澳門,一般美容院須向民政總署申請牌照,而經營減肥、纖體、豐胸及按摩的美容院則要向旅游局申請牌照,并且要每年續牌。
香港醫學會代表眼科醫生周伯展表示,希望政府能及早修改法律,避免漏洞。“我們強烈要求政府盡快將聲稱可以向市民提供醫療美容,及其他醫療服務的機構及人士納入法律規管范圍,也要立法界定何謂醫學治療,讓市民的健康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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