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補貼辦法在荔灣區政府官網上公示征求意見
荔灣區大力扶持發展3D打印產業決心可見一斑。一周前,廣州首個3D打印產業園剛落戶,如今大手筆的專項資金補貼方案接踵而至。11月4日,《荔灣區3D打印產業發展資金補貼辦法》(下稱《辦法》)在該區政府官網公開征求修改意見。《辦法》顯示,入駐產業園區的3D打印企業,每年最高可獲100萬元獎勵,同時還有企業落戶和場地租金補貼。
三大資金補貼政策
根據《辦法》規定,落戶在荔灣區3D打印產業園區里的3D打印企業及相關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企業,可享受企業落戶、場地租金和財政專項扶持等三大資金補貼。
其中,企業申請落戶前,由廣州市3D打印技術產業聯盟(協會)和荔灣區經貿局對其在行業的地位、創新性、成長性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評估,根據不同檔次,申請企業可獲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補貼。
同時,在3D打印產業園區內租賃物業作為經營場所(不含倉儲)的企業,按實際租賃面積,可獲得階梯式租金補貼。按實際租賃面積分四個階梯,每月每平方米分別可獲5元—30元補貼,但超出1000平方米部分不給予補貼。 對于已落戶、新設立或新遷入產業園區里的企業,根據企業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情況,每個企業每年最高可以獎勵100萬元。
須5年內不搬離荔灣
《辦法》規定,達到享受補貼標準的企業,全年均可向荔灣區經貿局提出書面申請,需提供資金補貼申請書,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申請撥款賬戶的銀行開戶資料、企業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此外,申請企業必須承諾獲得補貼后5年內不遷離荔灣區。未遵該承諾或經核實存在其它欺詐行為騙取補貼的企業,須退回相應補貼資金。荔灣區經貿局在收到申請后,將對審批結果進行公示,擬定補貼方案報區政府,最后由區財政局向相關企業撥付補貼資金。整個過程最長不超過37天。
該《辦法》還規定,荔灣區將給予廣州市3D打印技術產業聯盟(協會)資金補助。從2014年-2016年,每年安排30萬元的工作經費給廣州市3D打印技術產業聯盟(協會)的服務機構,用于聯盟(協會)搭建荔灣區3D打印服務平臺,打造3D打印產業集聚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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