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變更 2013 年度審計機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 2013 年 5 月 15 日召開的 2012 年度股東大會同意聘請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中瑞岳華”)為公司 2013 年度審計機構。現鑒于中瑞岳華已與國
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國富浩華”)合并,并設立瑞華會計師事
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瑞華所”),原中瑞岳華的全部員工及業務將轉移到瑞華
所并以瑞華所為主體為客戶提供服務。此前中瑞岳華與客戶簽署并已執行的合同及其出具的
報告繼續有效,自瑞華所承繼該業務后的權利和義務由瑞華所繼續履行。
經審查,瑞華所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其合并前身中瑞岳華與國富浩華具備多年為上
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夠滿足公司 2013 年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的要求,能夠
獨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考慮與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相關的專業人士已轉入瑞華所,為
保持公司外部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保證公司財務報表的審計質量,經公司認真考慮,
擬變更瑞華所為公司 2013 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機構,負責公司 2013 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
公司獨立董事就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發表獨立意見:同意公司聘請的 2013 年度財務審計
機構由中瑞岳華變更為瑞華所,同意將此事項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變更事項將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變更事務所事項自股東大
會審議通過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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