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l id="ikuqo"></ul>
    <tfoot id="ikuqo"></tfoot>
    <tfoot id="ikuqo"></tfoot>
  • <ul id="ikuqo"><sup id="ikuqo"></sup></ul>
  • 閱讀 | 訂閱
    閱讀 | 訂閱

    技術攻關

    單個項目最高獎1000萬(附申請條件)

    指導價: 面議

    詳細介紹

    單個項目最高獎1000萬(附申請條件)


    權益:

    ①.1萬內送巡回城市分會場商品展示;

    ②.1萬上送主會場商品展示;

    ③.3萬內送會議手冊內頁展示;

    ④.3-5萬送晚宴展示;

    ⑤.5萬內5場次演講展示機會;

    ⑥.10萬晚宴冠名;

    ⑦.15萬巡回城市分會場協辦單位;

    ⑧.25萬主會場協辦單位,企業代表頒獎嘉賓


    一、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2018-2020年獲得認定的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證書在受理結束之日仍在有效期內);

    2、2020年度研發費用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

    具有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只能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

    (二)申請單位應當具有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在深圳市具備研發場地、設施、人員等條件) ,健全的科研、財務、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擁有與申請項目研究成果相關的科研基礎;

    (三)項目自籌資金不低于申請的財政資助金額;

    (四)項目負責人應為申請單位的全時在職研究人員,且項目完成年度不超過60周歲,即1964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

    (五)項目組成員總人數的50%以上(含50%,下同)須在深圳購買社會保險;

    (六)有合作單位的,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合作單位不超過2個;

    2.申請書中填報合作單位名稱并加蓋合作單位公章,如果項目無合作單位,則明確填寫“無合作單位”;

    3.合作協議中應明確申請單位和合作單位的研發內容分工、知識產權分配等相關內容,其中申請單位應當負責研發內容的50%以上;

    4.申請單位財政資助資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單個合作單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的,不參與分配財政資助資金;

    5.項目組5位主要成員中至少3位為申請單位人員。

    (七)申請單位同一項目不得多頭申請和重復申請;

    (八)申請(包括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主要成員未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申請(包括合作)單位未列入“深圳信用網”國家、深圳市黑名單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九) 技術攻關面上項目按照《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2021年申請科技計劃項目限項要求的通知》規定的原則進行限項申報。

    (十)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請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

    二、項目支持力度

    1.支持強度:有數量限制,受科技研發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單個項目資助強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支持方式:事前分期資助或事后一次性補助。

    政策直通車